如果顾朝昔没有获得今年的金雕奖,那么即便气质再合适,主编也不会冒这个险启用新人,现在的顾朝昔随着奖项水涨船高。
主编听说顾朝昔来了魔都,便亲自来看了看。
顾朝昔今天穿的是卡其色连体工装裤,黑色马丁靴,肩膀处搭着黑色的外套,头发绑着一个高马尾。
这一身是造型师给搭的,顾朝昔觉得穿起来利索,就没有反对。
主编打量了下顾朝昔,将她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心中暗暗点头,身材比例完美,气质十分出众,五官各个角度都经得起推敲,眸子神采奕奕,连手都漂亮的过分。
这样的女人,经得住高倍镜头和大图。
“顾小姐,我是《风尚》的主编章叔平。”主编主动伸出手。
现在顾朝昔已经非常习惯了握手礼,她神情自若地伸手:“您好,我是顾朝昔,这次的拍摄我会尽我所能,呈现最好的状态。”
章叔平满意地点点头。
“走,我们先去试试服装。”肖杰看了下时间出声道。
顾朝昔一行跟着肖杰去了化妆间。
一路上引来无数工作人员窥探的目光。
顾朝昔,他们是知道的,最近蹿红很快,人长得很漂亮,如今见到真人,简直惊艳。
大家都是在杂志社工作的,什么样的大牌和美人没见过,顾朝昔的美还是让人一见难忘。
几个拍摄杂志内页的模特看了看顾朝昔,心中危机感十足,这样的美人,真的是罕见,他们要是表现不好,可真的衬不上那张脸啊,毕竟要出现在同一本杂志上,差距太大,他们可丢不起这人。
杂志社给顾朝昔准备的化妆间是个单间,里面设施齐全,薛凯对此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