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老犯儿”吧?它指的是在监狱服刑超十年的人。可对我,赵一臣而言,这“老”字,是时间与犯罪次数的双重叠加。累计二十多年的刑期,都够判死缓了。我已经是第八次出狱,至于第九次,怕是没机会。倒不是我不想改,而是疾病缠身,如今的我,连拿自己的东西都费劲,更别说拿别人的。
病毒在我体内肆意肆虐,我的关节好似生锈的轴承,稍微动弹一下,便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腰椎间盘突出的骨刺,像一把钝挫的螺丝刀,搅弄着神经,疼得我几近崩溃。咳嗽声不断,鼻腔严重堵塞,每次呼吸,都像是在用力撕扯喉咙。二十多年的刑期,在骨髓里腌渍出一种特殊的气味。而现在,新冠肺炎变异毒株夺走了我最后的嗅觉特权,我连自己那早已溃烂的道德,都闻不见。
每至深夜,那些被我伤害过的人就会浮现在脑海,愧疚感如同一座巍峨的巨石。特别是那个被我偷了救命钱的李老太,她瘫坐在医院门口的样子,这些年总在深夜准时来我梦里报到,沉沉地压在心头,令我喘不过气来。每次想起那些受害者,我的心就像被千万把小刀狠狠割着。也许,这次出狱,是我重新开始的契机。
你叫我贼?小偷?这称呼真刺耳。政府称此为“盗窃”,我是惯犯、累犯,偷了别人的东西,却毁了自己的人生。
2022年12月11日,我第八次走出监狱大门。管教递给我释放证明,那纸张散发的油墨香,在我闻来,却满是铁栏杆的铁锈味。“赵一臣,记住,这是最后一次。”管教的声音穿过N95口罩,裹挟着八四消毒液的刺鼻气息。
我蜷缩的指关节,发出如同轴承卡死般干涩的**。这具曾经偷过年猪肉的躯体,如今连呼吸,都像是在盗窃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我捏着证明,指尖摩挲着纸张的纹理,恍惚间,三十年前老婆留下的离婚证如幻影般浮现眼前,同样冰冷的触感,同样宣告着一段生活的终结。
我知道自己在发烧,2022年的体温计和1993年的手铐水银柱在眼前重叠,三十八度五,正好是当年警局暖气片的温度。拘留所里的冷水澡,在记忆里早已结出冰棱,此刻却化作额头滚烫的热度。透明皂的茉莉香与鞋底的霉味,仍在皮肤下游走,就如同奥密克戎病毒,正在疯狂吞噬我的T细胞。当年警察戒尺敲击的节奏,此刻正重现在血氧仪跳动的绿光里。
药在昨天就吃完了,我连泡碗面的力气都没有,更别说去买药。只能无力地躺在床上,望着斑驳的天花板,满心都是懊悔:要是能重来,我绝对不会踏上这条歧途。
你问我老婆孩子?她们早都离去,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我甚至都记不清她们的模样。如今,酒成了我唯一的慰藉。喝醉的时候,我浑浑噩噩,六亲不认;没酒的时候,这世间仿佛也六亲不认我。
别问了,我心烦意乱。想哭,可哭又有什么用呢?就算哭死,也不会有人在意。在别人眼里,我就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比瘟神还招人嫌。
肚子饿了,可连泡方便面的热水都没有。点外卖?账户里的余额,要么能买三顿大餐,要么能买三盒退烧药。前者能让我死得舒服些,后者却只能让我继续承受病痛的折磨。刚出狱领取的2000块临时救助金,眼看就要花光。
想着想着,体温升高导致赵一臣意识模糊,他渐渐陷入了混沌,意识飘向了一个奇异的世界。昏暗的房间仿若敞开的棺材,六十平米的空间里,弥漫着腐朽的气息。铁架床上的棉絮泛黄,如同岁月陈旧的痕迹。衣柜门吱呀作响,似在低声诉说着未完成的刑期。
赵一臣做了个梦,梦境里,布洛芬药盒长出的手铐齿尖扎进血管,每一粒白色药片都在静脉里变成微型牢房,奥密克戎毒株正在他肺泡里修建新的集中营。梦里,赵一臣在监狱走廊疯狂地狂奔,每扇铁门都刻着他的刑期。突然,铁门全开,涌出的不是犯人,而是成箱的布洛芬、抗原试剂和N95口罩。
就在这时,梦里的暴雪声似乎变得有些异样,好似掺杂进了一些尖锐的声响。那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近,就像一把利刃,要将梦境划破。赵一臣的意识在混沌中开始挣扎,隐隐约约感觉到这可能不再是梦境的一部分。赵一臣在梦里猛地一个哆嗦,仿佛想要躲避那刺耳的声音。
“这日子怎么过?马上过年了,一点年货都没有,难道让我们娘俩喝西北风?你就知道睡,要钱没钱,要吃没吃,怎么不睡死你!今天你睡死了,明天我就带姑娘改嫁!”
老婆在厨房的叫骂声,终于将赵一臣彻底惊醒。他从炕上缓缓坐起,揉了揉满是眼屎的眼睛,阳光从窗户透进来,照在炕上熟睡的三岁女儿脸上。他盯着女儿稚嫩的脸庞,心中涌起一股陌生又温暖的感觉,赶忙穿好衣服,戴上棉猴,一声不吭地出门。
“别回来了,死在外面算了!”老婆半真半假地咒骂着。
河清镇,也是河清林业局所在地,有三千多户人家,近万人口,此时正值冬天砍伐季,壮劳力都上山伐木去了,又临近黄昏,天空飘着雪花,街上冷冷清清,行人寥寥无几。
赵一臣抬头望天,天空灰蒙蒙的一片,唯有密密麻麻的雪花如棉絮般纷纷扬扬地飘落。雪地上的脚印刚落下就被新雪掩埋,林业局大喇叭里沙沙的电流声,恍惚间变成了监狱点名时的应答。
此时正是家家户户做晚饭的时间,炊烟袅袅升起,偶尔能闻到葱花爆锅的香味。赵一臣咽了咽口水,肚子“咕噜”叫了一声,便开始在雪地里漫无目的地闲逛。
赵一臣埋怨父亲,当初为啥给我娶了这么个厉害老婆。说她身体好能干活,是正经人家姑娘,可如今,她那高大体格正好用来欺负我这瘦弱身板。动不动就拳脚相加、大声吼叫,我打不过她,骂也骂不过,真怕把她惹急了,她能把我拆成碎片。回想起刚结婚那会儿,有次过年,家里穷得叮当响,老婆偷偷把娘家给的一点冻肉藏起来,等我干活回来,才拿出来炒了一小盘,还笑着说:“咱也尝尝肉味,过年啦!”那时她眼里的光,和现在的恶语相向,简直判若两人。生活,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第二章:偷肉之念
她身形比我高半头,恰似一座巍峨的小山横亘在身旁,那宽阔壮硕的身躯,好似一个深不见底的巨大黑洞,别说是我这副瘦弱身板,即便是再塞进一个胀满的米袋子,都显得绰绰有余。方才她又暴跳如雷,我哪敢正面交锋,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心里这般想着,便暗自嘀咕,你就在家尽情撒气吧,我出去躲躲风头。虽说她平日里言语犀利、脾气火爆,但我心里明镜似的,若是我迟迟不归,她必定会心急如焚,保不准又会像上次那般,满大街地四处寻觅,而后软磨硬泡地求我回家。要不是女儿还在邻居家,我可没这么轻易就想着折返。
正当我在街头失魂落魄地晃悠时,一股勾人魂魄的香味,仿若一只无形却有力的大手,冷不丁地将我死死拽住——没错,是杀猪菜那令人垂涎欲滴的香气!刹那间,我原本混沌黯淡的眼神瞬间熠熠生辉,目光如同一束束锐利的探照灯光,急切地在周遭来回扫视。顺着香味的方向望去,只见右侧一户人家灯火辉煌,屋内七八个人围坐在桌旁,推杯换盏,欢声笑语不断,吃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我一眼便瞧出,这家人正在热热闹闹地杀年猪请客呢。一想到那肥嫩多汁、入口即化的年猪肉,还有那香气四溢、让人闻之欲醉的杀猪菜,我的口水瞬间不受控制,差点“飞流直下三千尺”。
定睛一瞧,我认出这户人家姓秦,男主人是位老师,高中那会儿,他曾是我的学长。他学习成绩出类拔萃,当年还曾与我争抢女朋友,为此我们大吵了一架,他仗着自己人高马大,甚至妄图用他那庞大的身躯将我这弱小之躯碾压,时至今日,回想起那一幕,我心中的恨意依旧如熊熊烈火般燃烧,难以平息。
学长的老婆是个全职家庭主妇,这头猪想必是她精心饲养,妥妥的正宗笨猪肉,光是想想那醇厚浓郁的肉香,就足以让人馋得直咽口水。我心里暗自盘算,肉会藏在何处呢?屋内人多眼杂,可能性不大,大概率是在仓房里!
恰在此时,我的肚子不合时宜地发出一阵“咕噜咕噜”的抗议声,这声响仿佛是点燃火药桶的致命***,刹那间,将我心底潜藏已久的欲望彻底引爆。我的脑海中,女儿那可爱稚嫩、满含期待的小脸瞬间浮现,又忆起前几日,女儿生病,小脸苍白如纸,医生再三叮嘱要补充营养。再瞅瞅家中,冷冷清清,除了几包干瘪的泡面,几乎一无所有。而老婆,每日为了这个家起早贪黑、不辞辛劳,却从未有过一句怨言。倘若能弄些肉回去,这个年兴许就能过得有滋有味,女儿能吃上心心念念的肉,身体也能尽快好起来,老婆也能消消气。再者,一想到当年学长抢走女朋友的屈辱过往,我的心中便好似有一团熊熊燃烧的怒火,烧得我浑身燥热、恨意难平。
我咬了咬牙,蹑手蹑脚地躲到了木栅栏(当地人称板樟子)后头。木栅栏上悬挂着的冰棱,在清冷的月光下闪烁着寒彻骨髓的冷光,上面原本醒目的防火标语,早已被风雪侵蚀得模糊不清,几乎难以辨别字迹。
我透过栅栏的缝隙,小心翼翼地向内窥探,果不其然,仓房的案子上摆放着大半只猪的肉,有前槽、腰盘、猪后腿,每一块都足有三四十斤重,而且还是本地优良品种的黑猪肉,小时候妈妈也曾养过,那浓郁醇厚的肉香,至今仍深深烙印在我的记忆深处,让人难以忘怀。猪头就安静地躺在一旁。要是我能扛走一块肉,再顺手把猪头也带走,过年便有肉可吃,二月二还能美滋滋地吃上香喷喷的猪头肉。
刚冒出这个念头,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这可是偷啊!一旦被发现,可如何是好?我的心瞬间不受控制地剧烈跳动起来,仿佛要冲破胸膛,呼吸也变得急促而沉重,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紧紧扼住喉咙,几近窒息。
然而,一想到家中窘迫不堪的困境,女儿那满含期待的眼神,以及对学长积压多年的深仇大恨,我很快便说服了自己:被抓到算我倒霉,抓不到那便是我运气好,还能顺便报了当年的一箭之仇。我深吸一口气,缓缓伸出了那只罪恶之手……
第三章:偷肉得手
我警觉地环顾四周,此时夜幕早已深沉如墨,街巷空荡寂寥,不见半个人影。我双手如同两把铁钳,死死扳住木栅栏横条,拼尽全力用力摇晃,那些扎根在厚实积雪中的木条,不堪重负,发出如老旧木门开合时“嘎吱嘎吱”的刺耳声响,在这寂静的夜里格外惊悚。一番艰难折腾后,一大块木条终于被撬下来。就在我准备再接再厉,撬下另一块时,屋内突然传来一阵清晰的脚步声,我的心猛地一紧,瞬间僵在原地,大气都不敢出,心脏在胸腔里疯狂跳动,仿佛要挣脱束缚,冲出来一般。过了许久,脚步声渐渐远去,我才长舒一口气,再次发力,又撬下一块,缝隙刚好能容我侧身钻进去。
我一眼便相中那块最大的猪后腿,双手刚要用力提起,突然,附近传来一阵震耳欲聋的狗叫声,且声音越来越近。我的手瞬间停在半空中,额头上冷汗直冒,眼神中满是恐惧与犹豫。那狗叫声仿若一把把重锤,一下又一下地狠狠敲击着我的心脏。我本能地想放弃,转身逃离,但一想到家中女儿期待的眼神和老婆的声声埋怨,又咬了咬牙,紧紧握住了猪后腿。在狗叫声稍有减弱的瞬间,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提起猪后腿,又顺手拎起猪头,钻出了木栅栏。
我缩肩弓背,扛着肉、拎着猪头,特意选了一条偏僻小道,匆匆往家赶。一路上,我的脚步慌乱急促,不时紧张地回头张望,心中始终七上八下、忐忑不安。我心里明白,那户人家迟早会发现肉被偷,说不定还会立马报警。一想到这些,我的脚步愈发匆忙,只想尽快回到家中,寻得一丝短暂的安宁。途中,唯有一条野狗在远处的街角徘徊,发出几声低低的呜咽,为这寂静的夜增添了几分诡异的气息。
老婆看着桌上的肉,眼神瞬间凝滞,随即缓缓落在我身上,那眼神中似乎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疑惑。“肉是从哪儿来的?”
“咱俩结婚前,大舅家老弟借我钱,如今用肉抵债!”我几乎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很快,她嘴角微微上扬,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这才像个爷们儿”。
没过多久,浓郁的肉香便迅速弥漫开来,充盈着整个屋子。看着老婆吃得满嘴流油,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神情,我心底竟涌起一丝久违的满足感,仿佛在这一瞬间,找回了些许生活的意义。我夹起一块肉,就着酒,狼吞虎咽地大快朵颐起来,那一刻,仿佛生活中所有的烦恼、病痛与不如意,都在这香气四溢的氛围中烟消云散。我兴致勃勃地用筷子沾了点酒,轻轻点在女儿嘴上,她稚嫩的小脸皱了皱,随即咧开嘴,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这一笑,恰似春日里最温暖明媚的阳光,瞬间驱散了我心中长久以来积压的阴霾,我一仰头,将杯子里剩下的半杯酒一饮而尽。
一个饱嗝上来,我隐约嗅到一股腐败的味道。这味道,就如同我内心深处那根深蒂固的罪恶感,无论如何都挥之不去、难以驱散。
屋内暖烘烘的,肉香与酒香相互交融,似乎真的将生活的困苦都逼到了墙角。自那以后,我愈发觉得酒这东西确实有几分奇妙之处,也愈发认定老婆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女人。不过,我心里始终对她怀着一份深深的感激,在那些艰难困苦的日子里,她始终不离不弃,陪伴在我身旁。可我浑然不知,这个看似平凡无奇的夜晚,正悄然孕育着一场足以彻底改写我人生轨迹的惊涛骇浪……
第四章:狱中反思
突然,赵一臣察觉到嘴里的肉味渐渐消散,使劲地深吸一口气,鼻腔却毫无反应,什么气味都捕捉不到,甚至连自己放屁的味道都闻不到。要知道,他以前可是出了名的“臭屁王”,没少遭老婆埋怨,狱友们也常常抱怨,为此还差点和人打起来。如今,鼻子却像被施了魔法一般,麻木得失去了知觉。他瞬间清醒过来,原来是被偷来的肉馋醒,其实心底深处,他更馋那几口酒。
赵一臣躺在床上,眼神空洞地望着天花板,思绪如潮水般涌来。出狱后的日子,他时常陷入对过去的反思。那些年,因一次次犯错入狱,他彻底错过了女儿的成长,老婆也被迫独自扛起生活的重担,承受了太多的艰辛。再回想起自己平日里酗酒的模样,醉后对老婆孩子不管不顾,甚至还发酒疯,愧疚感如汹涌的浪涛,狠狠地拍打着他的内心。
他清楚地记得有一次,自己喝得烂醉如泥回到家,女儿被他狰狞的样子吓得大哭不止,老婆一边轻声安慰着女儿,一边用无奈又失望的眼神看着他。那一刻,他在老婆眼中看到了深深的疲惫与绝望。在狱中时,管教也曾语重心长地对他说,想要真正重新开始,就必须戒掉那些不良习惯。
想到这儿,赵一臣心中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坚定。他在心底暗暗发誓,不能再这样浑浑噩噩地逃避现实,必须勇敢地直面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尽管未来的道路布满荆棘,充满未知,但为了家人,他愿意拼尽全力去改变。
强烈的口渴感袭来,赵一臣只觉得嘴唇干裂得如同干涸的河床。他脚步踉跄地走到水龙头前,接了碗凉水,仰头两口便喝了个精光。瞬间,他感到精神好了些许,身体的疼痛似乎也减轻了几分。他望向窗外漆黑如墨的夜色,心中五味杂陈,实在难以想象明天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
肚子不合时宜地咕咕叫起来,赵一臣实在提不起兴致吃泡方便面,便决定煮上一碗,再丢根火腿肠进去。看着锅里翻滚的面条,他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飘远。这方便面,不正像自己的老婆吗?虽说并非什么稀罕金贵之物,可在生活的某些时刻,却实实在在地不可或缺。它没多少营养,却能稳稳地填饱肚子,而且煮着吃,那香气与口感,可比泡着强上许多。在等待面条煮熟的间隙,他心中泛起一丝苦涩,暗自思忖,倘若时光能够倒流,自己定会倍加珍惜这个家,用心呵护老婆和孩子,绝不再重蹈覆辙。
第五章:姚红与堕落
热气腾腾的面端上桌,赵一臣吃着吃着,脑海中忽然蹦出一个奇特的念头:这面与老婆的相似之处,远不止于填饱肚子这么简单。不同的烹饪方式,不同的品尝时刻,面的味道千差万别;老婆也是如此,长久相伴,日子久了难免觉得平淡,可一旦失去,才惊觉她的重要。而外面的女人,就好似那速食泡面,只有在特定的、充满诱惑的时刻,才会勾起人的“品尝”欲望。这般联想之下,他的思绪如脱缰之马,不受控制地飘向了姚红。
那是1993年,在我人生中一段荒唐至极的时光里,我结识了姚红。姚红,名字听来就透着股明艳劲儿,在那灯红酒绿的歌厅里,她可是当之无愧的宠儿。我当初结识她,没费太多周折,缘由无他,只因我手头阔绰。老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在讨好姚红这件事上,我舍得下血本。旁人给她一百,我便掏出二百;若是还不足以博她欢心,一咬牙,直接甩出三百。这般大方手笔,姚红岂有不笑脸相迎的道理?
姚红总是精心打扮,浑身散发着勾人的香气。那股香,我始终难以分辨,究竟是高级化妆品的馥郁,还是她与生俱来的体香。只觉其中隐隐夹杂着雪花膏的甜腻与煤炉的烟火气,钻进鼻腔,直让人晕晕乎乎,脑袋发沉,那种醺然之感,比连灌三杯六十度的烈酒还要强烈。虽说沉醉在这香风之中,可我心里明白,自己的目的是什么,毕竟这些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每一分都得花在刀刃上。
然而,面对姚红这样的风月老手,我终究还是败下阵来。说起来,这也并非我意志薄弱,换做旁人,怕也很难抵御她的诱惑。姚红深谙男人心理,收放自如,拿捏得恰到好处。关键时刻,那娇嗔的几声呼唤,恰似无形的钩子,轻易便能勾住男人的心;再送上轻轻一吻,吐出几句甜言蜜语,我瞬间便沉沦其中,彻底迷失了自我,深陷在她编织的情网里,难以自拔。自从与姚红相识,我仿佛被下了蛊,两天不见她,心里便空落落的,那种滋味,源自灵魂深处,远比身体上的病痛更为折磨人。可与她幽会,每次都得花钱,为了满足这如无底洞般的欲望,我的胆子愈发大了起来。只要瞅准机会,但凡能搬得动、能换成钱的物件,无论白天黑夜,我都敢伸手去偷,全然不顾后果。
只要偷来的东西顺利变现,凑够了钱,我便迫不及待地去找姚红。带她出入酒馆,为她购置漂亮衣裳。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在姚红身上,我便挥霍了五六千块。要知道,那可是1993年的五六千块啊,这数目,相当于林业局工人整整三年的辛勤劳作所得,足以在市中心购置一套带着煤棚的二手房。
有了新欢,短时间内冷落老婆还行,日子一长,老婆自然起了疑心。一日,老婆满脸严肃,目光直直地盯着我,质问道:“你最近天天早出晚归,人影都难见着,现在日子是稍微好过点了,可也不能让我守活寡吧?你给我老实交代,是不是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