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白夏夏清高矫情。
她只是觉得,她和季珩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不说家庭环境,也不说工作,单是地域的差异——一个在S省,一个在京市,一南一北,两人之间似乎隔着一道无形的鸿沟,难以跨越。
所以,哪怕白夏夏知道季珩可能对自己有一些好感,她也清楚,两人是没有可能的。
既然没有可能,白夏夏肯定就不能白搭这个人情。
在这个年代,朋友之间的帮衬固然常见,但回城名额可不是一般的小人情。那是一个能让很多人愿意倾家荡产去交换的机会,非亲非故谁会无缘无故无条件付出呢?
虽然在季珩看来,回城名额可能只是一个电话、一句话的事,但在白夏夏这里,却是天大的人情,她甚至觉得自己可能“以身相许”才能报答。
如果这事儿搁在现代,白夏夏可能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毕竟,谁不愿意躺平呢?大不了就睡一觉呗,冲着季珩的颜值,谁吃亏还不一定呢!
但是,在这个年代,她只能忍痛拒绝。
无论怎么看,季珩的人情对她来说都是还不起的。还是算了吧,能不招惹就不招惹。
至于为什么司永谭说帮她留意工作,安排她回城,她没有拒绝,那是因为她觉得司永谭的人情她以后肯定能还得起的。
白夏夏是一个很实际的人。她多方考虑过司永谭的各个方面。
其实,司永谭和她的差距不大,可以称得上门当户对,甚至自己家庭还更和睦友爱一些。同样都是工人家庭出身,两人都是S省的,有着相同的学历,相处久了,无论各方面其实都挺契合的。
她想,只要司永谭一如既往地对她好,不变心,没有意外,她是愿意跟他一起奔赴未来的。
而像季珩这样的贵公子是只适合谈恋爱不适合结婚的。
但在这个年代,“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可不是说说而已,没有特殊情况,大家都是奔着结婚去谈对象的。
名声在这个年代就相当于一个人的明信片,很是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