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神秘的幽州商人

李浚在脑海中一点一点地印证着自己的推断。

首先,为财杀人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宅子中并没有翻箱倒柜的迹象。而且,刚刚衙役们也搜寻过了,装绫罗绸缎和金银细软的器物完好无损,并未有明显的失窃痕迹。

若真是为财杀人,一家十三口怎么会齐聚在大厅之中呢?而且,怎么会毫无防备呢?

既然为财,杀人之后,应该会将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掠走,藏在别处,待坊门打开之后,再想办法一点一点运出去。

凶案现场财物没有丢失,这不合常理。

其次,仇杀的可能性也不大。这家人来到长安并不久,根基尚浅,不至于惹下灭门的大祸。

一般来说,如果在生意上发生冲突,首选也是用生意人的办法予以解决,比如协商、找商会调解或者通过官府仲裁,不至于一上来就要灭人家满门。

毕竟,在大唐的商业环境里,这种极端手段一旦被揭露,势必会遭到官府的严惩,没有哪个正经商人会轻易冒这样的险。

如果是仇杀,也不可能全家都聚集在一起。

再者,遇到仇家上门,正常人的反应,首先就是拿起武器应敌。

但现场没有丝毫搏斗的痕迹,很明显,被杀之人都是手无寸铁,毫无还手之力。

相比之下,杀人灭口这个推断更容易讲通一些。

昨天初步锁定嫌疑人可能就在宣阳坊之后,很快就发生了太子遇刺一案。紧接着就发生了这起灭门惨案。这之间看似没有联系,却似乎隐藏着一条若有若无的暗线。

会不会是叛军奸细感觉这家人不可靠了,或者被什么人盯上了,怕他们泄露秘密,所以杀人灭口呢?

什么人会盯上这些奸细呢?除了自己的京兆府和李藏用的金吾卫,长安城中是不是还有第三股力量?甚至第四股力量?

这些都不能排除。

不过,这一切都建立在自己的推断之上,目前没有任何证据支撑。

李浚深知,仅凭臆测难以定案,必须找到确凿的物证或人证才行。

于是,他决定从那湖丝残片入手。只要找到这残片的主人,谜团就可以迎刃而解。

他叫来邓仕通,让他拿着湖丝残片去东市和西市打听,看能不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