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高祖李渊的教育兴国之路

张籍的乐府诗以其深刻的现实主义内容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对晚唐至五代时期的诗人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的诗作善于用完全相反的两面来描述事物,形成强烈对比,且擅长用白描手法,细腻真切地刻画各种人物形象。张籍在唐德宗贞元初年的时候,和王建一起在魏州学习,后拜韩愈为师,学习诗歌。在韩愈的推荐下,张籍考中了进士,开始了他的官场生涯。张籍在太常寺太祝的职位上一干就是十年,期间还认识了诗人白居易,两人互相交流和切磋,对各自的诗歌创作产生了重大影响

张籍的一生,不仅在文学上留下了宝贵的遗产,其教育经历和与韩愈的师生情谊,也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教育思想和文化传承。

李贺(约公元790年-约817年),字长吉,是唐代着名的诗人,被后世誉为“诗鬼”。他出生于河南福昌(今河南洛阳宜阳县),是唐宗室郑王李亮的后裔。李贺的诗歌以奇特的想象力和独特的艺术风格着称,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李贺自幼体形细瘦,通眉长爪,长相极有特征。他才思聪颖,七岁能诗,又擅长“疾书”。李贺因避家讳,未能参加进士科考试,终生落魄不得志。他曾任奉礼郎,但因病早逝,年仅27岁。

避讳制度在唐朝得到强化与完善,涉及到对君主和尊长的名字必须避免直接说出或写出,以表尊重。在科举考试中,如果遇到与尊长有关的名讳,考生只能退出考试,表示对尊长的孝敬之意,贺在韩愈的劝说下准备考进士,但在考试前夕,因有人举报他父亲名字“晋肃”与“进士”谐音,李贺被迫放弃考试,最终一生未能考取功名。韩愈对李贺因避讳而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情况感到愤怒,并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讳辨》来嘲讽那些中伤李贺的小人,表达了对于避讳制度的不满。

李贺开创了“长吉体”诗歌,现存诗二百余首,有《昌谷集》。代表作品有《雁门太守行》、《李凭箜篌引》、《马诗二十三首》等。他的诗歌想象丰富,语言瑰丽,善于运用神话传说,创造出新奇瑰丽的诗境。

李贺的诗歌风格以空灵甚至诡异见长,语言悲冷凄苦,奇特的语言营造悲冷的氛围,是“长吉体”能在繁花似锦的诗歌苑囿中一枝独俏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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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贺的诗歌不仅在当时广为流传,而且对后世诗歌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诗作因其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深刻的思想内涵,被后人誉为“鬼仙之辞”,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李贺的才华与遗憾,使他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作,如《南园十三首·其五》等,表达了他对怀才不遇的无奈和愤懑。李贺的一生虽然短暂,但他的诗歌创作却为中国文学留下了宝贵的遗产,成为中国文学史上不可磨灭的亮点。

贾岛(779年-843年),字阆仙,自号碣石山人,是唐代着名的诗人和僧人,与孟郊并称“郊寒岛瘦”,以其苦吟精神和精于雕琢的诗歌风格着称。

贾岛早年家境贫寒,曾出家为僧,法名无本,以“诗奴”着称。他的诗歌创作深受佛教思想影响,强调内心的修炼与超越。贾岛在洛阳遇到韩愈,因其诗作受到韩愈的赏识,并建议他还俗应举。韩愈的鼓励对贾岛的诗歌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

尽管得到韩愈的推荐,贾岛多次参加科举考试均未中第,但他并未因此放弃,反而更加努力地创作诗歌。贾岛在唐文宗时任长江主簿,晚年曾任普州司仓参军,最终在任上去世。

贾岛的诗歌语言清淡朴素,以炼字炼句取胜,刻意求工。他的诗歌多写景、送别、怀旧之作,体裁以五言律诗为主,情调偏于荒凉凄苦、寒瘦幽峭。贾岛的诗歌多表达对生活的深刻体验和感悟,以及对自然美景的深情抒发。他的作品中常常流露出对生活的热爱与感慨,以及对人生苦难的真实写照。

贾岛的诗歌继承了唐代诗歌的优良传统,同时又有所创新。他的创作理念与诗歌风格对后世诗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唐代诗歌注入了新的活力。

贾岛的一生虽充满坎坷,但他的诗歌却散发着永恒的光芒,成为中国文学史上不可磨灭的瑰宝。

另一位与四门学有着紧密关系的任务是贺知章。贺知章在武则天证圣元年(695年)中乙未科状元,授予国子四门博士,迁太常博士。贺知章的诗文以绝句见长,作品风格独特,清新潇洒。《咏柳》、《回乡偶书》等作品千古传诵。他还是着名书法家,与张旭、怀素并称“唐草三杰”。

唐代四门学作为当时的教育机构,为唐代社会培养了大量人才,其中韩愈和贺知章等人的成就尤为突出,他们在文学、书法、政治等领域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四门学的招生对象和韩愈、贺知章等人的经历来看,四门学作为唐代的高等教育机构之一,必然培养了许多杰出的人才。这些人才不仅在学术上有所成就,也在大唐王朝的政治、文化等领域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但是,封建社会毕竟有着封建思想的特性,通过这些国家大学设定的招生对象来看,我们可以看到封建社会对于教育资源的分配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不仅体现在教育资源上,也深刻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个人的命运。

唐初李渊政府设置了国家级大学,那么下设的郡县是否有学校呢?郡县的学校是否会为穷苦百姓提供上学的机会?

其实,唐初的地方学校制度已经相当完备,地方行政区域分为道、府或州、县三级,在学校制度方面,设置有府州学和县学两级,都属中学性质,府学和州学均分大、中、小三等,县学分上、中、中下、下四等。唐初李渊中央政府就命令按行政区设学校,地方学校在贞观年代发展较快,到开元年代,已有一定的制度,也有一定的规模。

府学与州学可招收经学生(“经学生”主要指的是学习儒家经典的学生)40~60名,设博士1人,助教1~2人。县学可招收经学生20~40名,设博士和助教各1人。学习内容主要是九经,通一经或有文词史学者,可经府州县长官推选,经过简试,可升入四门学为“俊士”,也可参加科举考试,由地方长官根据个人成绩和实力(有背景实力的关系户)委派相当职务。

唐初的地方学校制度不仅体现了当时的教育政策,也与科举制度紧密相关,为唐朝培养了大量的基层官员和文化人才。只不过这些州、县所招学生,要么是“官二代”,要么是“富二代”,因为已明确招收对象是地方官员及中小地主的子弟,穷苦百姓们的“穷二代”只能望而却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