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哥,啥都不说了,都在酒里。”
“干!”
两人一饮而尽。
此时,外面响起了嘈杂声,乱哄哄一片。
“他么的谁啊,在搞鸡毛。”七哥皱着眉头,扫了雅兴,拍了拍身边小妹的后背,“去看看怎么回事,让他们滚远点。”
“七哥,人家还没喝尽兴呢。”小妹甜腻腻道。
“喝你麻痹,回来再喝,老子的话都不听,等会我让你尖叫求饶。”七哥松了松领带,骂骂咧咧。
在道上怎么也混了一个月,知道跟这些人怎么相处。
不骂着点,脾气差点,真指使不动。
该骂的骂,该出手的出手,不必客气。
“好吧。”陪酒小妹不情不愿的起身,撅着小嘴走向门口。
“哐当!”还未开门,一血人撞了进来,躺在地上惨叫。
之所以是血人,是因为此人身上的伤口多达十几道,每一道都触目惊心,皮开肉绽。
“呀!”陪酒小妹吓得尖叫一声,头皮发麻,扭头跑向厕所。
接着,紧随一男子进入屋内。
说是男子又不贴切,很多地方已然女性化。
昏暗的灯光下,通过五官难以分清雄雌。
“好大的胆子,在老子罩的场子搞事,有眼无珠。”七哥站起来呵斥道。
“立马给我滚出去。”
“听见没有,滚!”身边的男人附和道。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家伙小名叫二孬。
以前对付于文成时,七哥曾经喊过他的名字。
于文成记忆深刻。
那是他最绝望的一个夜晚,一辈子不可能忘记。
那晚于文成丢失了男人的标志,即便早就不能传宗接代,但还是有的,不怕别人笑话和嘲讽。
出去上厕所,也不用遮着挡着。
现在呢?他得跟女人一样蹲下。
于文成冷冷的看着两人,一言不发,恨意在这一刻爆发,身上散发阴寒之气。
“曹尼玛,耳朵聋了?让你滚听到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