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周律师肯定不是故意的

所以住店什么的当然得律协来出。

蓝宏博也是思考过之后认为,反正都已经到这步了,告都告了,那就这样吧。

无非就是一个工程款的纠纷而已,了不起把行政诉讼打赢后再去做个民事诉讼而已,这点事还是能罩得住的。

反正只要这边的案子做完,律协这边就通知周云普法工作已经做完,接下来就没关系了。

这次的挖坑说起来很简单,就是在一审的时候给你把情况都说的特别清楚,说你这商业秘密没有侵犯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其实正常打这个官司,首先要说用“商业秘密”来说事,就是咱们得先确认一下,这个到底是不是商业秘密。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这有明确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所以,项目信息这个就特别容易掰扯,因为这个范围很广,里面肯定有一部分的内容没有商业价值,或者是权利人没有采取保密措施。

这才是正常打这类型官司用的手法。

但周云不一样,他直接承认这是商业秘密,然后把所有重点都集中在“没有征得第三方意见”这里。

为什么说越专业的人越容易跳坑,因为只有专业的人才能有那种思维逻辑把未清算的债权和股东联系起来。

“反其道而行之”这种思维方式很多人都有,但能通过法律建立起逻辑关系的,必须是专业律师。

而且是精通行政诉讼公司法的律师。

很多人好奇,你律师居然会想不到里面的刑事风险吗?

其实接触实务多了就知道,这些年进去的民诉律师可不少。

为什么,因为民事和刑事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刑事讲究“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而民事则讲究“法无明文禁止皆自由”。

所以很多的民事律师会具有特别强的发散思维,他们会通过各种法律来构建一些没有法律规定的逻辑关系。

比如这里,公司法只对清算后遗漏债务进行了规定,但却没有说如果有漏了的债权怎么办。

那作为专业律师,肯定要发挥自己的本事来建立一个逻辑关系,这是展现自己能力的方法。

但是,刑事讲究穿透思维,就你别扯那些没用,刑事就看谁获利了,以及获利到底是不是非法占有。

于是,那位岳夏岚律师就掉坑里了,但凡他不要那么专业,这事都不会弄到这个地步。

夜深了,周云只要想到后面的事,他都感觉自己想笑出声……或许他真的有那么一点点的精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