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一路上尽管有人看着林胜利自行车上面的东西眼馋。
但是看到林胜利的装扮,没有人敢当机立断下决心要抢。
等犹豫的时候,林胜利已经骑着自行车走远了。
就这样等到林胜利骑着自行车回到了南锣鼓巷的时候,轧钢厂的工人都已经下班了。
“柱子,我在西山弄了一头野猪,你过来杀一下。”
尽管林胜利后座上的野猪做了伪装。
进了巷子,很多人还是都发现了,再加上他自行车把手上面的几只兔子。
因此远远见到骑着自行车的傻柱的时候他也没有再隐瞒,直接对着傻柱吩咐道。
“得嘞,胜利哥,你就擎好吧,我把自行车放家里,拿了家伙什就来。”
傻柱虽然不是专业的屠夫,但是作为一个厨师,客串一下也是没有问题的。
在轧钢厂,有时候采购员撞大运收到野猪的话,很多时候都是没有宰杀的毛猪,到了轧钢厂处理都是食堂的厨师。
傻柱作为食堂小灶的班长,自然也少不了练手的机会。
“把刘岚他们娘几个都喊着,晚上就在我家跨院吃饭吧!”
“得嘞,听您吩咐,我再带两瓶酒过去。”
傻柱发了一笔横财之后,再加上何雨水在供销社上班,他买东西也方便,出手也大方起来了。
等到林胜利回到家,林振国与何润东他们见到他自行车把手上的还活蹦乱跳的兔子立刻就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就连何雨水跟林小英也不例外。
“大哥,这兔子你是怎么抓到的啊?”
“这是我跟人家换的,你们愿不愿意在院子里面养?如果想养的话,就留着在院子里养。
如果不愿意养,那就吃了!”
“大哥,我们愿意!雨水姐,我们养着吧?”
听到林胜利的话,林小英立刻答应了下来,甚至还拉何雨水做同盟。
林振国几个孩子听到也都两眼放光,甚至还想伸手去摸一下兔子。
“兔子那么可爱,养着也行,不过我要上班,割草喂他们的任务可就是你的了。”
何雨水虽然年龄大一点,可也还是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对于毛茸茸的宠物根本就没有抵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