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晴雪最终打算承包200亩地的开荒。
其中包括了荒地不远处的那个荒山山头。
钱主任道:“山头就在你的地旁边,你不要的话,要是给了别人,人家开出来弄的东西影响到你家地我们街道办可不管。”
“钱主任,这话说的太不委婉了一点,但既然支持了,也不差一个山头。
您说的这么明显了一些,那我也有一个要求。”
“你讲。”
沈晴雪就道:“我建议把文件和通知里面的东西全部写在合同里,还有给予我的补助之类的也写清楚。”
“没必要吧?”
“有!”
“……”
钱主任觉得这就多余写,都有红头文件了还有必要单独列出来吗?
这东西可没有人敢不认的。
沈晴雪却是坚持要写在相关合同里,而且一个字都不能落。
不是威胁,如果不写明白的话,那个山头她就不打算要了。
除此之外,还提到一点:
那就是她是第一波大规模开荒的人。
也因此她拿到了很大的优惠。
在签署承包协议的时候也特意提出来这一点。
如果以后有要续租的话,她应该为第一个备选。
万一事后有人想要接手她开出来的荒,要接手就以当时市场价的10倍出钱。
钱主任有些头疼:“太过份了,咱们的政策就是先到先得,延续以当事人为主。”
沈晴雪指了指旁边:“嫂子,第一位主任在岗的时候,承诺的东西还存在吗?”
“那么多年前的事了…谁还记得啊…早没影了!”
钱主任:“……”
杜干事也很想帮助自家单位的钱主任,可她更要实事求是的说存在的才行。
她是司令员夫人,她都不敢承诺政策以外的东西。
唯恐找不到她,就会去找她家老宁的麻烦。
沈同志是为了支持她的工作,她必须站这边~
沈晴雪坚持,钱主任只得向上汇报。
“假如,我是说假如不行的话……”
沈晴雪没有瞎客气,而是很实际的道:“那我就承包一亩,开荒出来种些菜吃,三年至少能吃上白菜萝卜的。”
“……等消息吧。”
沈晴雪她可是接下来的几年变化最大。
等到时候她把这里都收拾利索了,地也养沃了,结果被人过来以集体所有权的名义给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