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大个子的将军,名字叫黄懿端,曾经是李开芳属下的一个大将。
历史上;
他在刑场上连续踢飞脚,都踢死了一个刽子手,可见其勇猛。
堪比古之恶来,曹操之典韦。
当初冯瑞科欣赏他的勇猛,将其调到身边做亲兵统领。
并且给他的安排,就是训练一支特种部队,专门攻坚克难。
这么多年过去;
终于算是训练有成,整整五千人,他们人人都携带一种前所未见的步枪。
是冯瑞科为了应对北美和盎撒人而准备全自动步枪。
所挑选的士兵,都是这些年在南美吃肉长大的士兵,个头都很高。
人人身上还有数个弹夹、手榴弹、手枪等等。
“好,那就开始攀岩,给海军林司令传讯,让他舰炮掩护。”
“这是我们天狼军的首次亮相,一定要给我打的漂漂亮亮的。”
他们这几天,都在悬崖之下准备攀岩的设备,已经足够一整晚将五千军队全部送上去。
“天狼一出,谁与争锋!”
周边几个将领齐声大喝,这是他们的口号。
这些年的训练经常喊还没觉得,现在即将打响战斗,突然有些热血沸腾。
他们;
就是房永寿准备的秘密武器,也是他敢于在这陌生的北美大陆,攻克这座坚固堡垒的勇气。
他是亲眼见过这支军队的厉害。
夜幕降临;
这支特种兵开始向着悬崖之上爬去,悄无声息,如同夜魅,要去收割人命。
——
时间回到几日前,另一边的主战场;
房永寿率领三个军,已经全部在林虎构筑的防御阵地安营扎寨。
“林虎将军,有劳了,要不是贵军我们无法安全登陆。”
“哈哈,房司令客气,都是你指挥的好。”
两人客气的聊着。
“房司令,我军探查到敌人有近十万军队,在三十公里左右的地方集结,恐怕那里是他们准备的决战战场。”
“无妨,以我军的战力他们不足为惧!”房永寿非常自信。
在他上岸之后,发现这部分敌人还是前膛枪的时候,他更自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