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贞观三年岁在己丑四月朔丙辰,大唐皇帝敕谕四海:
乾坤昭昭,日月朗朗。
今有逆梁师都者,本我关陇旧卒,背弃衣冠,自弃王化。
倚阴山之险以为窟,引豺狼族以为援裂我朔方之壤,虐我赤子之民。
其罪有五:
一曰负恩悖主,昔隋室板荡,先帝解衣推食,委以灵武重镇。
不思捐躯以报国,反窃符自专,此不忠不义之罪。
二曰渎乱天常,妄称‘大度毗伽可汗’,僭制龙庭,私铸金玺,使何套之地腥膻弥空,此僭越悖逆之罪。
三曰引寇入塞,私输马邑盐铁于突厥,引突厥处罗践踏并州。
使马邑男儿夜枕弓刀,此卖国通敌之罪。
四曰残虐生民,夺耕织以充军资,驱老弱以为前驱,朔野积骨成丘,河水漂血三月,此屠戮苍生之罪。
五曰自阻王化,十载抗诏三拒天使,毁孔庙而祭狼头。
焚诗书而刻兽纹,此毁弃文明之罪!”
四月初七,大唐月报长安日报醒目版块报刊登了一篇:
「讨朔方逆梁檄文」
长安城内各处街头人声鼎沸,一篇檄文激起千层浪。
一众提前入长安春闱赶考书生,手捧长安日报大声诵读。
檄文未完,列五罪师出则有名。
“昔伊尹诛葛伯,非好战也,悯其民不得稼穑;
太公伐奄国,非贪其土,痛其地久染夷风。
朕今遣李靖统三军,发精骑三万分道并进。当效周宣薄伐之仁,行汉武犁庭之义。
朔方士庶,能缚逆梁者封万户,倒戈来归者赏五爵。
若执迷不悟,则承雷霆之怒,天威降临与逆梁玉石俱焚!
檄到如律令,咸使闻之!”
檄文后部分可以看出,朝廷并无突袭朔方之意。反之大有借助报纸挑拨朔方民众及兵将,与梁师都兵戈相向,瓦解敌方士气。
长安日报一日便可传尽整个长安城,大唐月报则有待时日。
征讨檄文确定时间稍有偏晚,若能一个月前发布正当好时机。
出征具体日期目前仅有少部分人知道,檄文开头只提到四月中旬。
“陛下当真要兵伐朔梁了,好啊,好啊!”东市一绸缎行掌柜,抓着长安日报的双手有些颤抖,神情激动热泪盈眶。
放下手中报纸,牢牢握住左胳膊,那里在朔方留下的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