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决定了要正式在乐团里呆下去了,那么戚暮便打算先搬家了。原本住的房子距离乐团太远,每次就算是乘郑未乔的车都要半个小时之久。而如果是乘地铁……
戚暮是一点都不想再体验一遍b市的地铁了!
那滋味……用句比较时髦的词来说,就是太&iddot;酸&iddot;爽&iddot;了!
于是在正式转为助理首席的第四天,一大早,郑未乔便早早地来帮戚暮搬家了。戚暮原本住的小区位于b市东四环,是一个比较高档的小区,也是目前戚暮所拥有的最后一处房产了,在昨天他已经联系好下家将这里租了出去。
“小七啊,其实你也不用租出去的,这以后……以后要是想回来看看,怎么办哪?”戚暮要搬走的东西并不多,郑未乔捧着一个小箱子放入了借来的白色皮卡上,一边说道:“你新租的那个单身公寓也太小了一点吧,要不要我再去帮你找个大点的,你住着也舒服些?”
戚暮将一个重重的箱子轻轻放在了皮卡上,听着郑未乔的话,他笑了笑,摇头道:“郑哥,多谢你了,我觉得那个单身公寓挺好,就不要麻烦你再找了。”
郑未乔为难地皱了皱眉头,似乎还想说点什么,但到底还是没说出口。
郑未乔是认为那样的地方,戚暮恐怕是住不惯的,就连现在这间比较高档的小区几年前戚暮搬进来的时候都嫌弃了好久,才勉强住下。
这一点,戚暮也明白。坐在车上的时候,戚暮悄悄地转眼看向一旁认真开车的郑未乔,眼中流露出一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