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这个人一起过日子将会非常艰难,John心里想。要知道Sherlock早就是这个样子了,和他相处就像是在流血的时候与锯脂鲤水中同游。John将永远不会有任何隐私,即使是在他摘除了扁桃体的喉咙里。而现在他的男友又疯得厉害,导致他们交换了血液。所以真是没什么退路了,John想,但这总胜过一切都从未发生。事实上,要好得多,以至于John觉得这可能是他所做过的最明智的选择。John反复掂量Sherlock版本的英语,琢磨着除了被叫做罪案现场,Sherlock还会喜欢听什么话。
“你还是个健康公敌。”
“千真万确。”然后Sherlock突然僵硬了,“但我不会杀掉你的,我永远不会。我很抱歉。我只是在吓唬你,我保证。”
“这是句谎言,对吧?”
Sherlock考虑了一下。“不,它不是。我相信它不是。”
那是John所听过的最美妙的话语,同时又很疯狂。John在黑暗中不可察觉地微笑。
“你确实认识到,Sherlock,那句‘如果你离开我,我就杀了你’的话——”
“何止是不太好,简直是糟糕透顶的范本。”
“而你也确实认识到,我们不能再搞那一套了。”
“我懂的,我当然明白,可你吓着我了。我不该那么做,但我不可能控制得住。你应该是生气了,我知道你在生气,你生气了吗,但我会让你再喜欢我的。我很擅长讨你喜欢,我会补偿你的,我会做些美妙绝伦的事情。”
“嗯,你或许会。”
“我无所不能。你想让我先做什么?”
“我想让你睡觉,”John咕哝着,“然后别在醒着的时候炸掉什么玩意儿。”
他们的确又睡了几个小时。John在清晨五点左右再次苏醒,因为他感到自己的后颈上有人用指甲温柔地划着R-L-O-C-K的字样。而当那紧下方被写上H-O-L的时候,John没来由地想如果Sherlock用手写体而不是大胆的大写字母的话,他可能根本都不会醒来。
他考虑着这么告诉他的友人,Sherlock不会介意一点建设性的批评,那样John就能睡觉了。在Sherlock描绘着那些字母的时候,John花了大概五分钟来思考表达意见的最佳方式。
但是他什么也没说,一如他从未对那条显而易见到荒唐的旧水重温之计有过任何提及。他只是再次陷入了沉眠,带着后颈上隐形的姓名纹身。在昏沉的意识边缘,他知道有不可见的SHERLOCK HOLMES攀上了他的前臂,他的小腿,他的锁骨,他的骨盆、大腿和臀部,他的左肩,他左肩的前侧,然后是他左肩的正上方,而最后是他背上子弹曾破体而出的位置。
到目前为止,Sherlock从未将他凭意念而为的人体艺术创作施加于重复的位置,除非他那么做的时候John还没醒,然后就没能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