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好喜欢你,不管是那个刁蛮任性的你,活泼可爱的你,还是现在这个楚楚可怜的你,我都好喜欢好喜欢。”

贝果夏只会这么写:

“这罂粟般有毒的男人,妖精般纯洁的面庞,雪白的大长腿,绝佳的身材,成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看这男人刀削般的脸颊,斧刻般的鼻梁,他深深地醉了:

“啊,苏苏,我该拿你这个小妖精怎么办?”

读写什么的,不可能的。

所以贝果夏坚信,发明语音写作的人肯定没做过市场调查。

或者就没考虑到大多数写手的需求:

想想看,如果是在海-棠写文,语音写作就更刺激了。

谜语人沉默后,贝果夏继续和舌头长度作斗争。

直到系统终于看不下去了:“我想说……”

贝果夏想:“什么?”

“你为什么不能脱掉鞋子,用脚趾在地上写呢?”

贝果夏:“……这种关键词早点说好吗?”

系统:“谁知道你是真没想起来啊?我还以为你老吐舌头是在恶意卖萌呢。”

这时,远在伦敦的亚当问:“我们该怎么找到本呢?”

克鲁利说:“世界上有千千万万个本,这可不好找。”

亚当不以为然:“我相信认识的康斯坦丁的‘本’只有一个。”

“可说不定愿意承认自己认识康斯坦丁的‘本’一个也没有。”克鲁利补刀道。

于是亚当发挥他的能力说:

“我要见那个认识康斯坦丁的‘本’,现在就要他出现在我面前。”

他是撒旦之子。

言灵总归是他能力的一部分。

贝果夏“蹭”地出现在他们面前。

来不及寒暄,来不及说清前因后果,贝果夏看着这三个陌生的人,甚至来不及惊恐,便大声问:

“你们谁有手机,借我一个用。”

“哦,冷静点,”亚兹拉斐尔安抚他,“你不用报警,我们都是上帝的子民。”

贝果夏不耐烦地说:“我不报警——我要把我的灵感写成文发在论坛上,幸运的话,明天的首页推送可能就是我了。”

系统大嘘。

今晚,论坛出现一篇很新鲜的文。

李千欢是这么告诉卡珊德拉的:那是一篇名为《电锯惊魂》的文,一个叫比利的戴着木偶面具的男人,制作人性陷阱,考验被他抓进去的小白鼠们,开头紧张刺激,符合中二之魂,吸引许多青少年围观。

卡珊德拉:这不挺好的吗?

李千欢:直到比利发现自己的主意全部过时,不能创新,遂开始直播如何十五秒内化妆换装,变身保加利亚妖王。

卡珊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