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戊叫嚣,你们警方怀疑我,那就去查啊,没有准确证据证明我有罪你们这就是非法囚禁。
我出过车祸,我腿断了我填充了人造骨不行吗?我有病例的,我能提供在国外做的手术病例!
我也因为出国车祸面部毁容,所以我做了整容,整容犯法吗?
腿部纹身,有纹身的人多了,我的纹身并没有在你们说的这个唐茂的腿部纹身位置,差了那么远呢,怎么腿部有纹身的都要被怀疑吗?
警方这边证据,说足也行,但是很牵强,不能很好地证死曹戊。
现在只需要一点最有效地铁证,证明曹戊犯罪,这事儿就能板上钉钉了。
但是缺少一点啊。
刑警队长审讯了四十八小时,审讯人员轮番上阵,都拿不下曹戊,曹戊太顽强了。
曹戊的律师每天都在刑警队要求保释,或者要求释放曹戊。
没有准确证据下,超时羁押违反法律法规。
刑警队长找到了当年唐茂购买二十八号地时候的合同,上面有唐茂的签名和手印。红印尼的手印清晰可见。
强行拆下曹戊的手指头上的纱布,很显然曹戊并没有给手指头上药,烫伤根本就没有好,还是红肿的甚至是溃烂的。大拇指食指手指头肿的像个萝卜,纱布拆开指腹就开始流血,怎么做指纹对比啊?根本就没有指纹。
曹戊笑的有些得意。
刑警队长气的恨不得抡拳头,被队员拖住。
这个案子太大了,贪腐案最后一个人员落网但没有证据,警方局里已经最大限度的给刑警队延长审讯时间了。
曹戊有个尽职尽责的律师,这个律师估计是个讼棍,什么事儿都做。
这个律师真的提供了曹戊在国外车祸后手术的病例。包括主治医生,当时的用药,医嘱,手术内容,x光片,出院证明都有。
这么一份住院的病例,就能轻松的破解曹戊腿部人造骨,面部整容这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