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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一桩案子都已审结,怎得还有人在门外击鼓?

莫不是又凑巧发生了什么大案要案?

想到这里,孙绍宗忙又重新在公案后落座,吩咐衙役将击鼓鸣冤之人带到堂上。

不多时,两个衙役面色古怪的领进一人来,却竟是个十一二岁的少年。

那少年被带到了这公堂之上,面对几十只眼睛,竟半点也不怯场,上前规规矩矩的跪好,双手托举着一张状纸,脆声道:“启禀青天大老爷,小民李贤有冤要诉!”

孙绍宗使了个眼色,立刻有人上前把状纸接了,呈送到公案上。

孙绍宗拿起那状纸,浑沦吞枣的扫了一遍,却见这童子非但是要伸冤,竟捎带着还告了宛平县令徐怀志一状!

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这少年李贤与父亲李升,原是河南邓州人市,两年前李贤的母亲病逝,他就随着父亲李升一起到京城谋生。

数日前,李升开设的米铺,因为一时周转不济,准备向好友陈栩暂借纹银百两,好度过眼前的难关。

原本两人约定好了,晚上要在李家的米铺里碰头。

谁知到了晚上,李升在铺子里左等右等,也不见陈栩带着银子上门,心急之下,就领着伙计找到了陈家。

谁知家中竟只有陈栩的妻子常氏在家,并不见陈栩的人影——而且根据陈栩的妻子常氏所言,陈栩早就已经带着银子出门去了。

就这样,李升和常氏一起找了三天,结果还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没奈何,两人只好到官府报案,希图借助官府的力量找出陈栩。

谁成想那宛平知县徐怀志,也不知怎么查的案子,竟认定是李升同常氏有私情,合伙暗害了陈栩,并在堂上施以重刑,将李升、常氏屈打成招。

将这份状纸放回桌上,孙绍宗扬声道:“李贤,你言说自家父亲与那常氏,皆是被宛平县屈打成招,可有什么凭证?”

“回大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