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傻柱为了一个寡妇可为是众叛亲离,最终在一个寒冬死在了桥洞之下,还是自己的死对头给自己收了尸。带着前世记忆重生的何雨柱能够摆脱前世的命运,把自己的生活过好吗?让我们拭目以待!
上一世,木锦沅被落魄秀才污了清白,渣爹将她嫁了出去。 丈夫竟让她在家挂牌接客,不堪受辱,咬舌自尽。 濒死之际,却看见表妹木锦夏笑颜如花的脸。 原来,木锦夏不是姑姑的女儿,而是父亲的私生女! 抢了她的嫡女之位,嫁给了永宁侯府世子,荣宠至极。 她嫁人后,母亲和护国公府上下一百二十三口人全都惨死! 渣爹却位至首辅! 她不甘心就这么死了…… 一朝重生,面对勾结外人毁她清白的丫鬟,杀! 骗了她和娘亲的木家
【隐忍腹黑男狐狸太子爷vs心机深沉黑莲花小神女】 “帮帮我” 无法无天的小神鸣栖,来凡间报恩的第一天 就被凡人设局送上了太子容珩床榻。 本以为是一场交易,结束后一拍两散。 没想到男人夜夜身闯闺阁,对她动手动脚,“是你有求于我,看开点。” 鸣栖长叹,恩人到底在哪里! 只是,这人间也不甚太平。 前有小鬼压床、后有百鬼拦路、左有妖孽吃人、右有邪祟附体 他们送走一个个亡魂,看尽世间人心善恶。 恩也好,仇
  人生如戏,命运如此。  心有百姓,大公无私。   厉元朗身处错综复杂的情势下,披荆斩棘,迎难而上,谱写一曲新时代的壮丽篇章!
男主是宠妻狂魔+女主会玄学风水算命+真假千金+团宠虐渣 上辈子宁浅作为玄门第一风水奇才,历劫死亡之后成了地府鬼王,意外借尸还魂后,发现自己成了红溪村的祭品! 她双手一掐就发现,这个身体居然是个被偷换命格的真千金,如今假千金正在京城逍遥快活,而她却面临着衰星命格加献祭的双重险境之中! 好在她遇到了一个身负帝星紫气之人,她衰星,他帝星,一拍即合,天生一对! 于是宁浅怒了,踹开棺材,立刻前去京城报仇,
三线明星唐依然穿书,穿成同名同姓的女配唐依然身上。她阻碍了男主和女主在一起。女配从出生开始身体不好,全家甜宠。因为被无赖欺负,刚好正直的顾永川救下来。男主对她抢救时亲了她的嘴,还摸了胸。无奈之下,他只好娶了她。女主江彩黎不甘心,一定要得到男主。原主没有战斗力,被女主构陷不检点,偷人。穿来的「唐依然」可不会任人拿捏,把优秀的丈夫拱手让人。她好养身体,参加高考。成功考上京大。成为简教授爱徒。唐依然从
前世,刚刚结婚第二个月,傅明宇带回来一个女人,说是好兄弟去世后留下的孤儿寡母,要暂住在他们家。温婉以为他是善良,不仅仅接受了她,还费心费力照顾,甚至连自己的工作都让给了对方。到死那一天才知道,那居然是傅明宇的白月光。再睁眼,她看到傅明宇小心翼翼的护着白月光进门,说要收留她孤儿寡母。温婉笑了。
秦浼意外穿越到七零年代,原主也叫秦浼,她不是盲婚哑嫁,而是觊觎解景琛,不知从哪儿得到消息,他要娶小学老师,先下手为强,生米煮成熟饭,迫使他娶她。手段卑劣,却见成效。原主太能作,才十八岁就成功把自己折腾成了二婚,克夫。冲喜失败将弥留之际的人给冲死了,被钉在村里的耻辱柱上。…她没有原主的记忆,21世纪的她,在这七零年代要怎么活?索性原主死前给她找了个老公,抱紧他的大腿,吸他的血,讨好公婆,虐斗妯娌,
一场煤气爆炸让美食城总经理贺兰从2023年借尸还魂到了1993年的赵傻妮身上,一睁眼她就要面临陪葬的命运。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婆婆姜妙英助她逃出生天。婆媳改头换面成了母女,二人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摆地摊卖起了国民美食辣条。一心为民的老村长慧眼识金,与母女俩合作开办起了辣条厂。贺兰不负所望,不仅带姜妙英脱离苦海走向新的人生,还如老村长所愿将工厂办的红红火火,惠及全体村民。然而随着老村长的病逝,阴沟里的
沈姝璃发现自己穿成了书中恶毒女配。先是被真千金揭穿林家假千金身份,当场被养母扇耳光扒衣服凌辱,从贵女变贱民,还被林家暗中做手脚放恶犬攻击。好不容易回到亲生父母家,又在逃荒中被亲生父母一家各种欺凌,压榨惨死。更有趣的是,狗作者自己也穿书了?来来来,让我看看狗作者是谁!沈姝璃磨刀霍霍,复仇,从搬空养父母家开始,准备反配为主,把书里想谋害她的刁民统统杀了。她报仇回乡下,发现书里的恶毒父母,是她的亲生父
容枝枝跪了三千台阶,为夫君求来救命的良药,婚后她侍奉婆母,照看小叔子,更为小姑子寻来好亲事,是所有人眼里的京城第一贤德大妇。却不想,夫君痊愈后立功归来,竟带回怀孕的他国公主,还要将容枝枝贬妻为妾!好好好,这贤德大妇我不当了!只是欠我的,你们都得还!和离后世人议论,这容枝枝再贤德,到底是二婚,怕是没人要。可只有小皇帝知道,自从那容家大姑娘和离了,自己那权倾朝野却常常吐血的相父,身体一日比一日好,但
朱红宫墙下,他是禁宫中惨遭废黜的太子。外界风传这位废太子脾性暴戾敏感,喜怒无常。初入宫时,她便是他的贴身婢女,在他最落寞潦倒之时,也唯有她在身边不离不弃。夜深人静,他一遍遍缠绵不休,拜天叩月,许她一世为妻。可直到某一日,那曾在冷宫中处处受人欺辱的落魄太子,摇身一变,复位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储君。而她,亦成为阶下囚,见着他将另一人揽入怀中柔声细语。一纸休书,斩断五年情意,他曾许她的一世为妻,终成
佟华琼穿越到古代恶毒寡妇佟大脚身上,目睹了恶毒寡妇和子女被一锅端的行刑现场,重回到佟大脚刚当寡妇的那一年。年芳四十,就已经做了祖母,集恶毒继母恶毒婆婆于一身,她这样的歹竹养的子女自然也是孬笋。唯一让她略觉欣慰的是,身为寡妇,不用伺候老头。穿越文里的金手指,比如系统、高贵出身她啥啥都没有。她就连靠婚姻翻身的机会都没有,一个寡妇,她能嫁给谁?还拖着一堆拖油瓶。也只能靠自己,以及家里的一窝歹竹们。重振
前世我被迫入宫,赢了满宫妃嫔,最终登上凤位。死前才知,自己不过是皇上给白月光铺路的垫脚石。而嫡姐明明有着极好的姻缘,却嫌弃侯府,不得世子和养子欢喜,最终沦为弃妇。我们两人竟然同时重生,嫡姐主动提出换亲!新婚夜,冷情至极的男人嗓音冰凉:“我们没有感情,我也不会碰你。”我眼眸微抬,温顺应声:“好,听从夫君的。”对面男人顿时怔住,看见他的表情,我唇角微勾。装可怜,扮贤淑,我最会了……侯府生活简单轻松,
江念一生骄矜,好华服美人,好众星捧月。此生最错两件事:十二岁那年救下了奄奄一息的稚奴;十五岁那年用定亲玉佩砸碎他的痴妄:“质奴儿,你倒是敢想!”她踩着满地碎玉讥笑时,不曾想过明珠坠泥淖的滋味。呼延吉八岁到梁国为质,隐忍非怯。却偏偏喜欢上了这个肤浅、虚伪,花孔雀似的女人。她对他的轻视从不遮掩,不承想,有一日她却成了他王庭的囚奴。“你现下能倚仗的只有我,哪怕本王让你脱光了像狗儿一样伏着,你也愿意,对
上辈子,江云晚被她名义上的父母送到了省城,嫁给了昏迷不醒的傅云烃。新婚夜当天,傅云烃毒发身亡,而她也被关进了地下室,甚至丢了性命……这辈子,江云晚好不容易拥有了重新来过的机会,她绝不会再重蹈覆辙!她要让上一世伤害过她的所有人,全部都付出代价!前世就是因为傅云烃的死,才导致了这一切悲剧的发生!这辈子,她就要救下这个被亲人毒害的男人,让他重新醒过来!所有人都以为傅云烃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和江云晚离
莫晴窗怒撕癫公癫婆后,绑定神豪系统,一盆泼天富贵兜头泼到了她身上。莫晴窗摸摸胸口:“果然我一有钱,第一个忘的就是本!”扭着腰酷酷跳烧舞的男主播?赏!穿着妲己cos服,一口一个老婆亲亲的大美女?赏!语音厅所有主播排队写作业甜喘叫姐姐?好好好,只要你们肯为朕画心思,能让朕龙颜大悦,统统有赏!她在各个地方潇洒花钱,收集系统需要的知名度,享受快乐人生。全体主播翘首以盼希望莫晴窗能临幸自己的直播间,语音厅
乔荞死了,不到十岁死在了冒认她是私生女的沈家人手里,心脏和肾脏都被挖走了。再睁眼回到了三岁半这一年。这一年,她还在乔家,还是乔家上下疼得眼珠子似的宝贝疙瘩。家里人还发现她脑门还会冒泡!一个能将她被世界法则控制,不能说出口的话,全部表现出来的小气泡!还有一个京圈太子爷的男人天天守在她门口,自称是她亲爸!!!京圈豪门第一贵夫人的亲奶奶,更是对她:宠!给我宠!往死里宠!哦豁!好家伙!既然这样,前世的渣
“写!陛下死于袁术谋害所亡!”曹操将剑锋抵在了史官的脖颈上。史官:“史家叙事之书,一字不改!”瞧着面前随随便便就可以举起数百斤重物的士卒们。 鏖战群雄视众无物的吕布!以及独闯敌阵,一剑断岳,七进七出的赵子龙。 袁术不禁沉默了起来。这真的是正经的东汉三国?袁术字公路,汝南汝阳人,少时有侠气,尚游侠,后为长水校尉,性奢侈,时人讥为‘路中悍鬼’。 稍长折节好古学。汉末大乱,雄桀并起。时诸侯唯操强盛最甚
(七零+年代+甜宠+双洁)土生土长了八百年的小人参,为了躲避兔子精的追杀,意外来到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 成了一个千里来结婚的小可怜。面对这宽肩窄腰大长腿的帅气小哥哥,小人参只有一个念头,跟他生了大胖娃娃,就不用再吃土了! 姜棠紧紧抱住了陆长征的大腿。…………大院的人都知道,年轻有为的陆长征前途一片光明,是大院里非常抢手的存在。 嫂子们都想做成他的媒,替他找个对象。但他从来就不答应。直到有一天,他
前世,陶京墨不做人,对一见钟情的商陆强取豪夺,种种逼迫,最终亲手送了老婆去火葬场。重活一世,陶京墨想改变前世的结局,与爱人好好相处,把前世各种不好的事都给避免,开启了知错就能改的好老公节奏。但是,他没有想到,商陆也重生。陶京墨重生,是来赎罪的,是来补偿的,是想好好陪商陆过完这一生的。但商陆重生,是来送陶京墨去火葬场的。沈光赫说:他可以打电话求救的,但他没有。他就是想死!商陆前世在遗书上写了两句话
【对照+虐恋+渣男火葬场+男二上位,不原谅不回头!】姜眠抱着女儿的骨灰盒进门,却发现家里喜气洋洋,消失半年的男人专程回来为侄儿侄女的生日宴会做准备。宴会上合家欢聚,响爆全城的烟花不断,看着那幸福的一家,姜眠心中悲愤交加,暗暗发誓一定要看到顾宇跪在她面前后悔莫及!为了看到那个时候,姜眠咽下了所有的痛苦与愤怒,忍辱负重地留在这个家。终于,女儿的死讯如同一颗重磅炸弹,传到了他的耳朵里。得到确认那一天,